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今年临沂市设立了1500万元的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引进新题材、新产业展会,提升全市会展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绿色化水平。根据《临沂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主要奖励政策如下:
对在本市专业展馆内举办,展期2天以上,市外参展企业超过30%,且展示内容与展会主题符合程度达到90%(含)的经济贸易类展览项目予以扶持和奖励。其中,对3届以内且标准展位在300个以上的新培育展览活动,按照每个标准展位150元予以奖励,每届最高奖励30万元;对举办届数在第4-8届且标准展位在300个以上的展览活动,按照每个标准展位100元予以奖励,展会规模超过1500个标准展位的,超出部分按照每个标准展位150元予以奖励,每届最高奖励金额为40万元;对展会举办届数在9届及以上且标准展位在500个以上的成熟展览活动,除每个标准展位奖励50元以外,加大对增量部分的奖励,以上一届展会展位数为基数,每增加一个标准展位奖励150元,每届最高奖励金额为40万元。
对引进的由国际权威机构、国家部委或国家级行业商协会主承办的国际性、国家级展览项目,每届展会标准展位在1000个(含)以上的,按照每个标准展位200元予以奖励,每届最高奖励金额为60万元。
对市外会展主办机构来我市落地入驻,且举办一场超过600个(含)标准展位的展会,除享受新办展览项目奖励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取得品牌认证的会展项目给予奖励。其中,对首次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会展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获评山东省品牌展会的会展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获评临沂市品牌展会的会展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鼓励临沂市会展项目使用简约化、模块化、低碳化、安全化的环保型展台,对按照环保展台设计制作标准搭建的特装展位,按照每个标准展位100元予以奖励。
鼓励临沂市主要会展场馆进行智能化改造,对场馆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实际投入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临沂市产业调整或服务民生的重要会展项目,超出上述奖励范围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支持。
今年下半年,临沂市商务局还将根据会展行业发展新趋势,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