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毫无意外地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被视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最为有效的手段。事实上,在去年,降成本就被列为当年经济工作的五大任务之一,为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地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包括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精简归并“五险一金”以及降低电力价格和物流成本等。
眼下,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些举措所取得的成效已经开始显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去年全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那么,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在今年这个气温明显高于往年的春天,感受到降成本“春风”的吹拂了吗?
文化企业也是企业之一种,降成本的“组合拳”对文化企业必然也能产生相应效果,不论是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还是“五险一金”的归并,特别是各种费用的降低和取消,都给文化企业的经营带来了正面影响。也正是受到经营环境向好氛围的影响,与文化有关的创新创业如火如荼地展开,成为“双创”大潮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但是,文化企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的主体类型,其经营还具有一些特殊性,这导致其经营成本和其他类型的企业也有一定差别。比如,其他类型的很多企业通过营改增都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但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因为缺少可以用于抵扣的进项税,使得营改增对文化企业的降税效应大打折扣。除此之外,文化企业轻资产而重知识产权的特点也使其经营成本不同于一般企业,比如,对于网络文学企业来说,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占据很大一部分经营成本,仅靠上述降成本的手段完全不够,其成本的降低需仰赖整个知识产权保护大环境的根本改善。
诸如此类的经营成本更多的是文化企业所承担的社会成本,这也正是文化企业经营特殊性的体现。因此,对于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文化企业而言,在承担了不少社会成本的同时,也应获得一些降成本的特殊待遇,让“文化企业降成本”落到实处、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