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时间:2017-05-07-2017-05-10
展览城市:江苏-常州
展览地点:常州刘海粟美术馆
主办单位:江苏理工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刘海粟研究院
承办单位:常州刘海粟美术馆
协办单位:常州市摄影家协会、常州市美术家协会、常州市鑫熙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参展人员:刘旭
展览介绍
格自然之物
“格物”,即“格自然之物”,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观念。“格物”指“格物穷理”。格物也就是“至”物,与事物直接接触而穷究其中之理,“穷”理是格物的目的。中国历代许多著名的文学艺术家往往将格物致知的思想中所蕴涵的诗性观念运用到创作中,赋予作品中自然万物以独特的情感与审美观照。
“格物致知”源于儒家的《礼记?大学》篇,宋代的理学家从各自思想学说的角度出发对“格物致知”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其共同的问题是探讨“物”和“知”的关系,目的是要通过对规律的认知和把握去揭示和贯彻理的普遍性和永恒性。“格物致知”作为理学的一种哲学方法,它在实现人生境界的同时也由一种人生哲学而转化为艺术思维和情感的体验,这也是其能够成为理学家共同遵循的为学方法的重要原因。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理学讲究“格物”,诗学注重“感物”,二者处在不同的层面中。但从情感体验的这个角度讲,“格物”之“物”与艺术创作中的“感物”之“物”有着亲缘关系。在艺术家那里,“物”是他们以感性、形象表达情感的中介,而理学家则要尽“物”之“理”。事实上,理学的“格物”到诗学的“感物”只一步之遥,关键是要找到二者在思维和审美领域里能够沟通起来的桥梁。而刘旭的《格物?有情》其实就是这座“桥梁”。
摄影是一种世界性的语言,是一种表达人类思想和情感的艺术,摄影更是一种表达体系,是摄影者传递内心情感的一种最佳方式。在摄影艺术创作中,情感是形象思维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是情感的诱发,审美表象才升华为审美意象。海伦?曼泽说过“:视觉艺术的极致,在于利用具体的形象来表达难以具体化的感情。”可见情感在摄影艺术中的重要性。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作为一名摄影艺术家,刘旭对“物”也有着自己的认识。用刘旭的话来讲:“此乃格物有情也。”作品本身不只是格物,还要有性情。这个情就是“情境”、“情意”、“情趣”。他把镜头关注的目光聚焦在自然万物,致力于对自然物态的描写,并用理学家“格物”的精神去认真观察、揣摩,在具体细微的意象中以小见大,以少总多,通过不同事物的变化情态去揭示自然界生生不息的情感造化之妙。
这种有意识地去展现自然物象的多重意态,这无疑有赖于其哲学思维在摄影创作中的渗透,从而能够以超现实主义的审美直觉,把极其平常、司空见惯的物具以及情感认知平移到视觉美学空间中,产生开放性碰撞,把对“物”的意象内涵营造得更为深入而精妙,给大家带来更多非物质的所得。其实,对“物”的摄影,其题材相比风景、花卉而言,或许最不被看好。需要的是摄影师充分展示想象力的一面,稍有不慎,就会流于平庸。
刘旭从小生长于历史渊源厚重,人杰地灵中国著名的陶都、江南古城宜兴。而宜兴的紫砂文化更是历史悠久,紫砂艺术独树一帜。历代大师在紫砂陶器上倾注毕生的,他们手中的紫砂物具,这些都在刘旭的艺术生涯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我们从刘旭的《格物?有情》中已隐逸看到藏匿在画面中的文化印记。那些久放、沾满尘土的瓷娃、枯木、石头、古书、手套、木雕……在刘旭镜中却成了独特又神奇的生命个体,并付之于灵动的情感。摄影是可以无限延伸的视觉艺术,站在不同的角度,更换不同的表现手法,寻找属于自己的独特的视觉语言,从而让景物产生内在生命力的感悟。
当摄影成为普罗大众的撷美工具后的当今,人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影像。全民摄影的浪潮让摄影的定义日趋模糊,弱化了摄影作品展现创作者对生命,生活,社会,历史的理解和态度的作用。而刘旭的跨越时空的思维,关注人类精神的宏观理念和超前意识的超现实主义观念摄影,给我们的本土摄影带来一股清新之风气。
超现实主义影像的先驱曼?雷说:与其拍摄一个东西,不如拍摄一个意念,与其拍摄一个意念,不如拍摄一个梦幻。刘旭的《格物?有情》就是为我们呈现出一个虽然是源于现实生活,但展现的是他空灵、超然的超现实主义的意向与观看世界的情感写照。
摄影的本体语言应该是记录生活,叙述故事,捕捉瞬间,抒发心灵。摄影作为艺术,应该体现摄影人对人与社会的哲学思考,不仅仅是满足于再现,而应更着眼于表现。世界万物都有组合得最完美的瞬间,就看你在当下不断演进与扩展中以创新,实验,不落俗套的艺术形式和美学语言去表达,并产生与观众的情感和思维的交融。当今,摄影的审美发展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有的变得机械、简单而趋同。但很多优秀的摄影师还是能在自己的摄影作品中表现出自己个人的视角、情感和艺术风格。刘旭的《格物?有情》就是一张属于他“自己”的照片。
我们似乎能够从刘旭的作品中感受到他那怦怦跳动的心和如潮翻滚的感情激流,正是他的人生经历、文化积淀、艺术情致与审美倾向的哲学思考对“格物”的关注,才造就了这经典的创作,独特地表达自己的情感,不重复别人的影像语言,最大程度地释放影像的创造能力。
格物·有情
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宇宙宏荒,事无巨细。
格物本来是通过对客观事物的细微观察,辨别事物之精微、真相,而后对事物做出主观的解释。其中包含宏观与细微;客观与主观。单独就客观造物而言,与西方的现代设计理念相一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更多地偏重于主观的创造。是一种主观对待创作事物的态度,观察事物的方法,改造事物的过程,表达自我的观点。这一种求真的精神刚好与我一路走来的摄影习惯不谋而合。我以为作品本身不只是格物,还要有性情。这个情就是“情境”、“情意”、“情趣”。
兰亭序里写:“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作其次。虽无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抒幽情。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王羲之格物于山水,抒情于心,洞悉世事,心态豁达。情境、情意、情趣皆具,此乃有情。
物本无喜悲,有情地阐释物性的自我表达并不是逃离客观现实世界的手段,古人以淳熟深远的思想为境界,讲究自然,虽由人作,宛若天成。以自身的修为为基础,使事物变得巧夺天工,情物再现,方显灵性的光辉。究其表而抓其韵,赋予万物之生命、灵性,使创作的影像生动感人。任何一次创作都会是一次创造。
“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此乃格物?有情也。